老年人遗嘱免费办,做好“人生最后的约定”
2024-10-08 17:29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23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思媛)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,弘扬中华民族尊老、敬老、爱老的优良传统,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公证的温暖和力量,湘潭市湖湘公证处特在重阳节到来之际为70周岁(2024年10月8日前满)及以上老年朋友免费办理遗嘱公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申 请 对 象: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即1954年10月8日(含)以前出生湘潭籍人

申 请 条 件:首次申请办理遗嘱公证

预约办理时间: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预 约 方 式

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上午9:00——12:00下午13:30——17:00拨打预约热线进行预约0731-585201480731-585248990731-52805568(河西窗口)凡活动期间预约成功的均由本公证处安排时间办理。

办 理 地 点

1.湘潭市湖湘公证处本部(岳塘区双拥中路118号5楼)工作时间:上午 9:00—12:00下午 13:30—17:00咨询电话:58520148、58524899

2.湖湘公证处河西公证服务窗口(雨湖区韶山中路89号中荣时代广场8楼)工作时间:上午 9:00—12:00下午 13:30—17:00咨询电话:52805568    

办 理 材 料

1.立遗嘱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;2.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凭证;3.公证员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注意事项1.立遗嘱人本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,他人不得代理。2.立遗嘱人须神志清醒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必要的需作行为能力鉴定。3.请提前预约咨询并携带好所需证明材料,避免来回奔波。4.确实行动不便,本人无法亲自到本公证处的,经公证员确认符合《遗嘱公证细则》规定的受理条件,可以在活动期间进行预约,并再约定时间上门办理(但需要支付相关上门办理费用)。

责编:马志军

一审:马志军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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